Author: Chloe 串串子
Ta/Ze/The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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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起在一个读书会上一位朋友的惊叹——”原来国界本身就是歧视啊!”。
理论上所有人都应该有着自由移动、并且和自己喜欢的人们一起生活在自己想要居住的地方的权利的。但事实却不是这样。现下管控着人命的社会系统通过构建差异(difference-making)的机制来制造出一套规则。这套规则根据人的出生地、性取向、性别、肤色、收入、身心健康程度等来将人划分出三六九等,并且仗着”合法合理“的令牌让歧视肆意渗透蔓延。
想来日本的在留资格划分可不就是如此么。日本的在留资格分两大类,一类是根据在日活动内容的在留资格,比如就劳、留学、人文技术等,通常为短期且更新有较高风险被拒。另一类是根据身份地位的在留资格,比如永住者和日本人的异性配偶和孩子,通常为长期且稳定。这次的案子虽然法庭算是承认了康平和Andrew的应该共同生活的关系,但是入境管理局依旧下的是根据在日活动内容的名为“特别活动”的在留资格(这个签证将二人的交往作为在日活动内容,签证只有一年且不可就劳)。之前也有外国人同性伴侣一起居住长达十几年但是被认做“稳定性不高”而不给“定居者”的签证的事情。可以说,这样的在留资格划分规则是根据亲密关系类型(当然在其他情况下也会根据国籍、收入、性别等因素)来判定所谓的“稳定性”的高低,从而来决定谁有资格在这里生活和如何生活,谁甚至都没有资格在这里生活。那么这里的潜规则难道不就是大写的歧视么。